嗯,多年前我在欧洲版当版主时候曾经发过一个精华帖子,留学生侨居者的安全手册。应该可以搜出来。 楼主小姐姐悄悄告诉你们,凡是口口声声把老公男朋友挂在嘴上的妹子或者姐姐,都是自我保护意识极强,虚拟与真实门儿清的。
留园右下其实约炮成功率据老司机说很低,但是年轻人可以在这里学到很多人生经验和智慧,而且据说在这里有找到真爱的不错案例们---但这都是发生在真正聪敏(机敏)理性又浪漫的小哥哥小姐姐之间。正常头脑的,没有人愿意自己另外一半是一个二百五,鱼找鱼,虾找蟹,郎才配女貌,豺狼配虎豹,无论左上右下都是至理名言。 尽管网络里有cosplay,但对于火眼金睛的人,比如小姐姐我,以及同样是医生出身的版大舅妈来说,能够一眼看穿,很多大叔老司机也有这样的慧眼。
Anyway,这个版块的诞生是舅妈,非姐姐,我等既为了放飞人性也为了给予大家更多其他版不可能教给大家的爱的智慧也是人生智慧设立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个版中产以上或者读书人比较多的缘故---性对于人都是一样的,但是相对来说知识多或者世面见得多的人,拿捏的会更好。此外网络里基金骗子也会跟华尔街卖基金一样,也通过金融外围女做局,就跟刘强东他们栽倒的姿态一样。右下也有人企图搞卖基金放鹰生意,某些人心猿意马企图有这样的行业合作默契、、、、、
嗯,见识到什么是最强大脑,留园小诸葛加斗战胜佛了吧?
行了,小姐姐点到为止!约炮的孩子们大叔们美女们骨子里都是好奇心和冒险意识爆棚者,小姐姐我呢母性爆棚,既希望你们如愿以偿,更希望大家在海外比如难民潮四溢的欧洲能够彻底安全、、、、、、 这是一名刑事检察官教育我们女性如何在外保护自己的,也适用于男人哈。 

一、时间:不在晚上特别是深夜单独活动

女性朋友们最好不要在晚上特别是深夜单独出来活动。黑夜是犯罪滋生的温床,特别是女性晚上单独一人时。因为此时女性可获得的救助机会很小,甚至是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而此时犯罪成功的几率很大。此外,不管是从体力上、犯罪的准备上、作案的工具上,还是犯罪分子的心狠手辣上,被害人都处于劣势。

二、地点:尽量不去偏僻或人少的地方

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女性朋友们最好和尽量不要去偏僻或人少的地方。这些地方也是暴力犯罪多发的地方。同时,尽量不要单独去酒吧、歌舞厅等人员成分比较复杂的地方。

三、财产:不要有贪小便宜的心理

不要有贪小便宜的心理。很多财产犯罪之所以得逞,就是利用了该心理。其实,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而天上也基本不会掉馅饼。除了亲朋好友、经过查验属实的公益慈善外,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给我们利益。所有的物质财富都需要我们用劳动和智慧去赚钱。

同时,不贪小便宜,我们就不会被犯罪分子的小恩小惠所迷惑所欺骗,就不会上当受骗、人财两空。

相对应的,凡是对方提出让我们汇款或给钱的,我们都需要警惕。如果有他人声称我们中大奖或其他听起来好像对我们有利的名头,但需要我们先汇款过去,汇款的理由为需要我们先交手续费等等,这时我们就要注意了,很可能是诈骗。

四、行为: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

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虽然有一种说法叫做“相由心生”,但很多时候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对于一个外表看起来和善的陌生人,我们无从立即准确判断对方的人品和内心,对方也许是一个医生、教授,但也许也是个正在寻找猎物的诈骗犯、杀人犯、强奸犯。

一味地去盲信陌生人,全凭运气去决定自己的遭遇和命运,是非常危险的。为了防止被披着人皮的狼伤害,我们还是多保持谨慎和怀疑的态度比较好。

不要单独见网友如果一定要见的话,要说明实情征求父母亲人同意,最好由男性亲人陪同,避免不必要的意外发生。

不要单独去不是特别熟悉的人的住处他人的住处私密的与外界相对隔绝的地方,也是属于他人的控制范围。万一发生不利的情况,恐怕想逃脱都不容易。

不要在外吃亲朋好友以外的人给的饮料或食品防止被人下药,从而实施犯罪行为。

不要单独与陌生男子同时搭乘同一部电梯,尽量站进电梯内的警钟按钮位置。万一被攻击,立即用手拍打电梯按钮,此时电梯会在每个楼层停下来,同时对外大喊失火了,这样能吸引到他人的注意和帮助。

在外面租赁房屋时,记得马上换锁。因为租赁房屋被别人租住过。而之前的租户是谁、做什么工作的、好人坏人,我们无从知晓。及时换锁,等于给自己买了一层保险。

在我的师姐身上就发生过一个血淋淋的例子。我师姐在广州做律师助理期间,和一个做英语翻译的朋友合租了两室一厅,但没有换锁。一天晚上,前租客的弟弟因为赌博输了钱,从他哥哥那里拿走钥匙开门进门抢劫,我师姐拼命反抗,结果两人都被杀害了。

在陌生的地方问路时,不要独自跟着愿意带路的人走。(小姐姐都犯过这样的错误,因为欧洲很多人指路很热心)因为万一对方将你领到偏僻少人的地方实施犯罪行为的话,就危险了。

出门之前告知亲人或朋友自己的行踪,同时让他人知道我们的家人知道我们的行踪。这样能让他人心生顾虑,不敢轻易犯罪。

睡前一定要关好门窗,不要留下安全隐患,同时臣室内放防身利器。

一旦发现被跟踪时,可以用脚踢或用包拍打路边停车,触发警报器响声,引起别人注意;同时迅速跑到人多的地方报警或向亲朋好友求助。

晚归时,应走灯光明亮的街道,同时注意观察前后左右,防止有人尾随或突然袭击。

上楼时,先按门铃请家人下楼接,以免歹徒躲在楼梯间。

独自一人在家时,注意关门,拒绝让陌生人进屋,同时声称要报警。对自称是维修的人员或警察,也要告知他等家长回来再说,不能开门让人进来。如果对方坚持要求进来,一边与对方周旋,一边偷偷地报警或者发短信让亲人朋友帮忙报警。

五、电信诈骗:及时向权威部门核实或向律师求助

对于这种非现场的诈骗,由于我们跟犯罪分子不是面对面的,因此我们有一定的反映和处理时间。这时,最保险的方法就是及时向权威部门如派出所或相应的实体店去核实和求助,或者向律师咨询。

如果是银行卡被诈骗,赶紧去最近的相关银行吧。如果是电信诈骗,赶紧去相应的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的实体店去核实吧。现在诈骗技术更新换代很快,层出不穷,甚至可以通过伪基站来冒充官方号码给我们发信息,或者使用与官方网站高度相似真假难辨的假网址,但这种信息经不起权威部门和实体店的核查。

同时,如果涉及金额比较大的诈骗,大家也可以选择及时向律师求助,因为律师经常办理案件,见识过的诈骗方法比较多,同时会比乱成一团的当事人更加冷静和客观,会给大家提供法律上的挽救措施和解决途径。

六、万一遭遇犯罪行为时如何逃脱?

即使做好了万全的预防,也会有不幸遇到犯罪行为的时候,那又要如何脱险呢?

(1)对于财产类犯罪,如盗窃、抢夺,要冷静机智,如果现场周围很多,可以呼救,同时趁对方不注意时攻击对方或逃脱;如果现场人少、偏僻,同时对方还带有凶器,或者自己的体力完全不是对方对手,那么选择去财消灾,将钱包扔在与自己逃跑的方向相反的方向,因为对方很可能对财产更有兴趣,趁对方去捡钱包时,趁机逃脱,毕竟自己的生命大于天。

(2)对于严重侵害人身类犯罪,如故意杀人,先理智周旋,争取使犯罪分子放弃犯罪并趁机逃脱。如果周围人多,让周围的人帮助你脱险或帮你报警;万一周围人少,同时行为人进行犯罪的意志很坚决,那么奋起反抗。

第一,可抓起地上的泥土或沙子、水泥抹他的眼睛。因眼睛角膜非常敏感,容不得一粒沙子,泥沙入眼会立即引起疼痛、流泪,从而使犯罪分子无法顺利完成犯罪。

第二,用手狠捏其阴囊,这样可使其立即昏过去,甚至休克、死亡。

第三,用玻璃等锐器划破其桡动脉(双手腕中医师搭脉的位置)或划破其颈部的血管使其出血、甚至休克。

第四,掐对方脖子。用双手成八字形压迫罪犯的颈动脉三角区,常可立即导致其昏厥或死亡。

第五,用手肘攻击对方的利害部位,如下体。在遇到这类严重暴力犯罪时,可以采用一切足以制止犯罪的手段,哪怕造成犯罪分子死亡。但犯罪分子已终止犯罪行为,在没有受到威胁时,防卫也应停止。

-------------------------------------------------- 就拿我旅居多年的德国来说吧。2006年发生的德国吃人案(跟沉默的羔羊里安东尼霍普金斯扮演的食人魔医生罪行几乎一模一样)就发生在俩约炮的基友之间,而且都是中产知识分子,丢在人群里人畜无害。可惜德国没有死刑。2007年发生的东北小帅哥、真正的高富帅小哥哥,我们同时代留学生里偶像级人物宋凯(据说双性恋)被大卸八块分尸案迄今未破。2004年汉诺威情杀案(破案)凶杀案发生在学生宿舍公用厨房内,晚上10点30分左右,两名中国学生发生口角,其中一名张姓学生用刀将另一名卢姓学生刺到在地,并且用刀连续刺击卢姓学生的肺部和心脏部位。受重伤后,卢姓学生还坚持爬行到邻居处求救,但是因为伤势过重,三小时后在医院去世。案发后,张姓凶手和其女友一起离开了案发现场,但随后该女生在汉诺威Koenigsworther Platz打电话向德国警方报警。 2008年亚琛火车站华人女生被杀案(破案)7日上午10点,在德国亚琛Aachen火车西站,一名33岁德国男子故意将一名38岁的中国女子孙萍大姐推入铁轨,被刚进站的火车轧死.场景十分惨烈.整个谋杀过程被火车站的录像机拍下,凶手的同居女友当场被吓呆.这名33岁的德国人是个电脑工程师,他在谋杀这名中国女子后立刻逃走了,但后来他又去警署自首,声称是一个意外事故.但今天亚森警方通过火车站的闭路电视证实,他是故意将受害女子推入铁轨.亲眼目睹这一惨剧的另一名32岁的中国女子,即凶手的同居女友,当场被吓得神志失常,目前已经送往医院治疗. 这名38岁的女子和凶手同居女友是朋友,都是中国人,她是几天前来亚琛和他们一起过圣诞节的.但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个德国人对这个38岁的女人痛下杀手, 目前还不清楚. 亚琛检察院已经对这名33岁的德国人发出了正式逮捕令,罪名故意谋杀!一共三个人一:33岁德国男人(电脑工程师),与32岁中国女生同居二:32岁中国女生(某工业大学女生),与33岁德国男人同居三:38岁中国女生(某工业大学女生),系32岁中国女生朋友 2015年哥廷根情杀案(破案,终身监禁)10月28日,周三晚上8点半左右,一名24岁的中国女留学生尸体被德国警方发现。尸体位于Annestraße一处学生公寓地下室里。被害者的女性朋友因无法和她取得联系而报警。据公寓里邻居透露,死者在德国已经在哥廷根生活多年,学习工商管理。在这所学生公寓里住了很多来自亚洲的学生。尸体发现当晚,警方对周围进行了仔细搜索,周四上午,哥廷根警方成立16人的专案组进行调查,并对公寓楼进行痕迹检测并出动警力对周围的超市进行搜查。。在随后的调查中,嫌疑犯很快被锁定。由于门窗完好,没有破入的痕迹,应该为熟人作案。在调查人员的问询过程中,一名三十岁的中国男子告诉警方,一名28岁的中国女学生和被害者可能不和,有过口角。再加上之前调查组所掌握的线索,证实这名28岁的女生就是案件嫌疑人。据悉,此位28岁的中国女学生应该与受害者认识。两人均喜欢这名30岁的中国男子。嫌疑犯行凶的动机为出于嫉妒,将受害者当作情敌,捅至多刀致其毙命。 警方于31号晚上将此信息公布在了新闻发布会上。哥廷根地方法院于星期五晚上发出逮捕证。检察院对这位28岁的女学生提起公诉。嫌疑人做了事实陈述,对指控进行了否认。2015年10月30日,周五晚上,警方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已经作为杀人嫌疑人扣押了一位28岁的中国女留学生28岁的杀人嫌疑犯出庭,背对镜头根据检方的起诉书,28岁的女杀人嫌疑人案发当天早上驾驶她的前男友的汽车到一家修车厂更换轮胎。她停车后乘坐计程车到前男友的现任女友的住处,要与这位新女友讨论他们之间的关系。到达那里后她从挎包里拿出一把厨房用刀不停地刺向新女友。有一刀刺中了新女友的颈动脉。这位24岁的新女友很快就因流血过多而死去。之后这位28岁的杀人嫌疑犯又乘坐计程车回到修车厂取走了车子。 今年31岁的她的前男友在开庭首日作为证人出现在法庭。他说,因为有一个看牙医的约定无法他自己去更换轮胎,就让前女友去做。他感到惊奇的是,她去更换轮胎需要这么久的时间。他们两人同居7年。3年前首次提出分手的问题。她当时就采取自杀的行动来挽救这个关系。为此他们的关系继续下去。几个月前他发现这个28岁的当时的女友找一个枪手为她代写学士论文。该女子的专业是国民经济学和东亚学。到此刻他彻底中断了与28岁女子的关系。几天之后,他在该女子的学生宿舍房间里(他们同住一个宿舍)发现,该女子第二次试图自杀。通过紧急的心脏按压按摩该女子才活过来。当她得知前男友有了新的24岁的女友后,她威胁要彻底毁灭他们的前途。在案发当天该男子感到奇怪,他发送手机短信给现在的24岁的女友那里得不到任何回复。他到大学寻找她也不果。到晚上他开车到女友的宿舍时,看到警察已经在此封锁搜查。之后他询问他的前女友是否她干的,该女子点头承认。这无疑是晴天霹雳。“我不能相信,我的前女友杀死了我的现任女友”,他说。----------------当年小姐姐兼职德国一家华语报纸专栏记者时候,我们老总盘点的宋凯哥哥案件,那时候是2014年,宋哥哥已经冤死了七年。可怜今年2019年,宋已经走了十二年了,冤魂不散。当年他弟弟好像还来了德国,汉堡水全部放完找他尸骸。小姐姐我先把当时我手里的资料告诉大家:中国公民宋凯(31岁)自2007年1月18日失踪。宋先生拥有一家进出口公司,该公司位于汉堡万斯贝克区(Wandsbek)的被称为斯堪地纳维亚的地段。宋先生亚洲人长相,身高182公分,身材修长。其失踪原因不详。 从汉堡湖区水域中打捞出的尸块,被验证为失踪者。汉堡刑警早已明确地锁定了嫌疑人,并确定嫌疑人已经逃回了中国;但要了解有关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却遭到警方拒绝,原因是:如果透露嫌疑人情况,他很可能在中国被追诉刑责;而中国是有死刑的国家,嫌疑人则可能被处死;鉴于此,不便对外透露嫌疑人信息。 宋凯  2007年1月18日在德国汉堡市被害。他的部分肢肢体在市中心的水潭中被发现。汉堡检查院已经锁定嫌疑犯,发出了逮捕令。该嫌疑犯将布满宋凯血迹的公寓重新粉刷后回到中国,逃避了德国法律的 追究。引起案件的动机是一个女性。(感谢小K兄补充)(来自德国之声当年报道) 汉堡河里漂起的一只手和其它后来找到的肢体,已经有了着落:汉堡警察局4月3日宣布结果说,已经基本确定那是1月18日失踪的年轻中国商人宋凯。宋凯在暴风那天的失踪充满了谜。德国之声记者综合报导如下。借此机会,同时简单叙述一下刚因谋杀妻子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慕尼黑华人兄弟一案。 汉堡警察局新闻通报 4月3日上午,汉堡警察局发表了新闻通报。全文如下。 阿斯特尔弗雷特河中找到的尸首肢体(复数)的DNA检查已经结束。比较检查结果是,非常大的可能性涉及的是1月份在汉堡万兹贝克区失踪的宋凯。 07年3月27日,一名行人在阿尔斯特弗雷特河(Alsterfleet)发现了尸首肢体。在接下来的寻找过程中,警察在阿尔斯特弗雷特的淤泥里找到了尸体的其它部分。 在司法医学所(IfR),得以从找到的大腿骨头中分离出DNA来。 此外,医学家们检查了07年1月18日失踪的居住在万兹贝克区的31岁宋凯的各种物件。在3个物件(剃须刀、牙刷、烟蒂)中找到了相适应的DNA踪迹。DNA比较检查表明,死者的DNA与上述寓所中找到的DNA踪迹是符合的。 现在,刑警正在试图得到在中国生活的失踪者亲属的DNA试样,以便进行横向比较。这样才能最终明确确定,死者是否是宋凯。 谋杀案专案组的调查仍在进行中。(发布人:汉堡警察局) 顺便说一下:中国国内今天一些报导说“无头尸”,不太准确。因为,不仅头没有找到,躯干也没有找到,找到的只是四肢的一部分,我们现在明确知道的只有手和大腿。 宋凯的失踪(死亡)过程留下许多痕迹 宋凯1975年11月11日出生,2000年初来到德国,在杜伊斯堡大学读书。2006年底注册了一个主营橱窗模特的有限公司。去年大多数时候一个人住在汉堡的一个办公室兼仓库里。据他在杜伊斯堡时期的同学称,宋凯为人爽朗,还是挺不错的。他的公司是北威州一家华人主持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据这家会计师事务所说,宋凯建立公司时间不长,但业务发展得相当不错,每个月都有不低的营业额,在信用上也挺好的。 虽然汉堡警察局还留有一点余地,但实际上,DNA检查结果已经99%地证明了残肢是宋凯的。宋凯的被害已经基本确定。他失踪以至被害的过程中,留下了许多蛛丝马迹。宋凯的弟弟宋川3月中(那时他还在中国)在中国国内网站上留了一个相当长的贴子,详细地叙述了他所了解的情况。这个贴子里人名说得很明确。但我们在下面叙述时还是都以起首字母代之。 1月18日晚,宋凯跟Z先生约定第二天见面。19日(周五),Z打电话给宋,没人接,手机两次接通,那边不说话,后来就关机了。Z先生去宋的办公室兼住处,从窗子看见里面无人,但电脑是开着的。20日,J先生和Z先生在宋川的要求下,从窗子进入办公室。没人,电脑开着,msn在线。21日,宋川让J、Z两位先生去报了警。同一天,J先生应宋川之请又去了一次办公室。 22日(周一),J先生再次应宋川要求去了趟办公室。J先生发现电脑键盘上多了一张名片,他“仔细回忆后确认”这是他周日下午来后有人进来放到键盘上的。这是汉堡律师HK(在此也不写全称)的名片。这一天,下午2点多,宋凯的msn突然自动登陆了一次。宋川让J再去看一下。J在那里发现衣柜的门开了,暖气也打开了。J先生显然是个细心的人,他注意过,在此之前暖气是关着的。J出来后,害怕了,再也不愿这样帮忙。 宋川接下来写了这么一段情况:“我哥和他前女友C于04年认识,并交往了近两年时间,直到06年9月份分手。其间他们一直住在一起,并一起从杜伊斯堡搬到汉堡。在汉堡,他们的住处距离我哥现在的办公室很近。9月分手后,我哥搬了出来,临时住在了办公室。当时他们分手的原因很多,闹得很不愉快,双方的家长也都很生气。就在一两个月前,经常还会有人在深夜两三点钟给我哥打电话,然后接通之后不说话。这种情况至少发生了六七次。直到大约两周前,有一个自称是C新男友的人还曾打电话恐吓我哥,让他不要再去管C的事情。” 于是,宋凯的朋友圈子里有些人猜测是情杀。当然了,不能轻易下结论,最终还是要看警察的调查结果。值得注意的有:那位汉堡律师的名片为什么会出现在宋凯的键盘上;他管的是什么案子;msn为什么会重新登陆,是在宋凯办公室登的陆还是在别的地方(没有宋凯的密码别人恐怕登不了陆);是宋凯回去过还是别人去过? 宋凯失踪那天正是德国被超级巨风横扫的夜晚。在这样的夜晚,他是什么事急着要出去呢?从他弟弟的叙述看,宋凯不太象是在当天晚上就被害的,那几天他是怎么一个处境呢?如果宋凯确是当天晚上遇害了的,那么后来又是谁进了他的办公室,甚至还放上律师的名片呢?这里有很多悬念,很多痕迹。似乎破案不会太难。希望尽快有个结果。 慕尼黑谋杀案及其它 南德意志报报导,慕尼黑法院判处两名华人兄弟以德国最高刑罚无期徒刑。在此也简单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2004年7月4日,41岁的中国女子Ye W.被发现在施瓦宾(Schwabing)的住处死亡。警察发现一封遗书,遗书中表示,她由于严重的皮肤病而不想活了。警察初步断定是自杀。但解剖中却发现,Ye W.先是被暴力致死的。 她的丈夫、52岁的Zheng W.跟49岁和44岁的两个弟弟一起生活在慕尼黑。但他们报难民时用的是假名字,所以没人知道他们是兄弟。法院在判决时说,Zheng W.之所以跟Ye. W.结婚,是因为Zheng的避难申请被拒,而Ye有居留权。夫妻俩经营一个旅行社,Zheng的两个弟弟也参与经营。Ye把收入结余的约20万美元藏在家里,在经济上对丈夫卡得很紧。法院说,这是导致Zheng起杀意的原因。 为了逃避罪嫌,Zheng说服他49岁的弟弟Yun来动手。Zheng自己去了中国。Yun在杀死他的嫂子Ye后,把现场打扫得非常干净,把Ye的遗书放在显眼的地方。但是,警察在现场找到了Yun的生物痕迹。法院说,他们的做法“太明显了”。 现在,一个以策划谋杀,一个以执行谋杀分别被判处德国的极刑无期徒刑。可见天网恢恢。在现代科学的笼罩下,痕迹几乎是无法消除的。锡滕森案的新发展也表明,衣物的纤维也可让作案人无处遁形。上述宋凯一案留下了如此多的痕迹,恐怕离破案也不远了。 这些案子却让人深思。生活在德国的华人并不多,却发生了一系列的恶性案件。80年代末,驻汉堡上海一家公司的两名员工被阿富汗前雇员杀害,当时汉堡中资企业一片恐慌,许多人因此而住进了总领馆里。恐慌倒是不必的。刑事案件世界各地都有。相对而言,德国的治安确实还算较好的。但对人身安全的警惕却绝不可放松,无论在世界什么地方。对类似慕尼黑策划杀妻案这样的凶手,我们则要说:如果实在学不会法律观念,请至少记住“天网恢恢”这四个字。 一转眼,同胞宋凯已经走了七年,凶手依然逍遥法外。“中国公民宋凯(31岁)自2007年1月18日失踪。宋先生拥有一家进出口公司,该公司位于汉堡万斯贝克区(Wandsbek)的被称为斯堪地纳维亚的地段。宋先生亚洲人长相,身高182公分,身材修长。其失踪原因不详。”……这是七年前本报受当地警方委托刊登的一起“寻人启事”,但就在启事刊出后不久,随即传来了坏消息:从汉堡湖区水域中打捞出的尸块,被验证为失踪者。读者朋友们对2007年发生在汉堡的年轻华商宋凯被碎尸、沉湖凶案还有印象吗?七年之后,难道没有一点凶手的线索吗? 实则不然,据本报了解,汉堡刑警早已明确地锁定了嫌疑人,并确定嫌疑人已经逃回了中国;但要了解有关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却遭到警方拒绝,原因是:如果透露嫌疑人情况,他很可能在中国被追诉刑责;而中国是有死刑的国家,嫌疑人则可能被处死;鉴于此,不便对外透露嫌疑人信息。 处于德国法律框架之下,这位戗害他人生命的嫌疑人免除了生命之忧;但从中国方面来讲,这无疑是纵容包庇、助纣为虐。分处于不同的国情、民情之下,我们不能简单地判断,德国与中国的刑罚哪个更合理、更科学;但我们也绝不能用德国法律处理中国问题,更不能用德国法律来判定中国事务。 而与之方向相反的一个案子,近日来受到德国方面的关注。一名德国公民,远赴中国去追杀了昔日的情人、情敌,终于一吐扬眉之气,但随后而来的就是要付出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虽然日前德国外交部发表公开声明,表示要尽全力阻止中国对德籍死刑犯行刑,但坊间普遍认为,这只是一个象征性的表态,因为这是一个毫无政治背景的刑事案件,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被处以极刑、完全在正常的法制范围之内,德国不可能、也无权利对中国内政进行干涉。 这名叫菲利普的德籍男子今年36岁, 2010年6月,他在厦门街头用锤子和刀子杀死他的前女友洁妮弗及她新的生活伴侣乔恩。在行凶之后,他试图自杀未遂。菲利普和前女友曾一起在慕尼黑学习汉学。2005年夏,女方同菲利普分手,菲利普一直无法接受分手事实,称要“粉碎前女友的幸福”。于是菲利普专程追随前女友前往中国,杀害了两名受害者。 这一案件3年前就已经开庭审理,直到今年8月20日才做出判决。德国领事馆当天也派出代表聆听了庭审判决。从根本上来说,德国政府致力于阻止在其他国家执行死刑,因为德国已经废除死刑并且拒绝死刑。 针对此案,本报求教了中国法律专家,得到的答复是:中国处理外国人在中国领土上违法犯罪所坚持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平等的法治原则;对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处理,必须适用中国法律;凡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不论犯罪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人,也不论被侵害的是中国公民的利益还是外国人的利益,都应依照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出预料,这事儿少不了“人权组织”,人权专家一出来就左右言它:中国每年执行死刑数量超过全球所有其他国家死刑的总和;中国有大量不公正的法院审判案,中国依旧不是法治国家……。德国舆论也摆明了态度:此案本身证据确凿,因此不能对中国司法当局说三道四;但死刑判决本身就是非人道行为,就是对人权的亵渎。我还不大懂“人权”,所以不甚明白:如果人权应赦免行凶者不死,那人权也能保证遇害者重生吗? 中国人在德国行凶后逃回中国、也逃脱了法律制裁;而德国人追至中国行凶、却要命丧他乡。这两个反向的事例,或可引发我们深思:广受西方诟病的中国死刑制度,真的应该取缔吗?或者不存在极刑威慑的西方,是否应该重构“杀人偿命”的威严?…… 眼见得这名德国凶手极有可能被处死,成为第一个在中国被执行死刑的德国人,德国上下非常关注,柏林方面表示要不惜一切代价免他不死。但德国的求情有用吗?对此,最新看到的消息是,中国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就此回应称:“中国的审判机关,在中国司法主权管辖的范围内依法行使管辖权,是中国审判机关自己的事情。”言下之意很明白:你德国根本管不着! 由此看来,这名人犯该是必死无疑了。这跟他是哪国人无关,而跟他在哪国杀了人有关。                                                范 轩                                                                                               2014年8月25日,于德国汉堡

贴主:连横合纵于2019_01_08 11:50:45编辑



贴主:连横合纵于2019_01_08 14:55:57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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