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大規模限槍法案仍然明天生效,上訴法院擱置

12月20日,聯邦地區法官作出裁決,阻止加州大規模限槍法案生效,並表示該法案違反憲法第二修正案,嚴重藐視最高法院,還剝奪了人們保護自己和親人的能力(詳情點選:加州大規模限槍法案被禁止生效!法官怒斥:嚴重違憲,藐視最高法院

不過,週六聯邦上訴法院擱置了這份判決,並允許這項法律繼續生效,一直到更高級別的法院審判為止。

按照程序,律師將於2024年1月和2月向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提交辯論,可能最終會上訴到最高法院,屆時只能由最高法院一錘定音。

在2023年1月洛杉磯華人區發生槍擊案後,加州民主黨人不分青紅皂白立即開始制定限槍法律,短短半年時間就通過並由州長加文·紐森簽署通過,於2024年1月1日開始執行。

該法律將教堂、公共圖書館、動物園、遊樂場、銀行和其他所有對公眾開放的私人企業都列為「無槍區」(gun-free zone)。法案特別表明,即使擁有隱秘持槍證(Concealed Carry Weapon)也不例外,除非業主在其物業公開地方貼出允許持槍的標識。

法案要求當地警察局在頒發隱秘持槍證時遵循強有力的許可協議,包括與申請人面談、獲得三份人格證明信以及審查社交媒體和其他公開聲明以識別安全風險。

該法案看上去非常美好,問題是:壞人根本不會遵守法律,當他們進入上述場所進行犯罪活動的時候,他們並不會放下槍來搶劫,甚至他們的槍本身就是非法得來,或者是一把「幽靈槍」。

同時,該法案實際上將所有的合法持槍者,都視為潛在的犯罪分子來加以管控。加州步槍和手槍協會將加州政府告上法院,表示該法案明顯違反憲法第二修正案。

12月20日,美國地區法官科馬克·卡尼頒佈初步禁令阻止該法律,他寫道,該法律「具有全面性,與第二修正案相牴觸,並且公然蔑視最高法院」。

加州政府隨即繼續上訴到聯邦上訴法院,結果上訴法院在該法律生效前兩天,擱置了地區法官的判決,命令該法律可以繼續生效。

紐森在Twitter上說:「這項裁決將使我們的常識性槍支法繼續有效,同時我們對地方法院的危險裁決提出上訴,絕大多數加州人支持確保醫院、圖書館和兒童遊樂場等場所保持安全且沒有槍支的努力。」

但紐森沒有如何阻止壞人帶槍進入上述場所。任何槍擊案的場景都一樣,壞人會遵守法律,放下槍再進去犯罪嗎?

而遵紀守法的合法持槍者,無論他是否持槍進入上述場所,他都不會貿然拔出槍,除非是面對歹徒。合法持槍者甚至都不會亮出自己的槍,因為他們深知這樣會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馬克·卡尼法官在裁決時就表示,這種做法相當於剝奪了人們保護自己和家人的能力。

最高法院在去年曾經否決了紐約州實行了108年的限槍法律,這意味著最高法院斷然不會支持加州和紐約州新的大規模限槍法律,該案件只能上訴到最高法院來裁決了,只不過時間會拖得長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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