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经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规定,妇女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依法向房地产行政管理、车辆管理等单位申请查询配偶的财产状况,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且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福建立法规定妻子可查询配偶财产,值得推广吗?澎友圈的网友们发表了他们的见解。

“支持推广,保障女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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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者马健:福建省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立法新动作,无疑是维护女性权益的积极举措。这项新条例的通过和实施,彰显了福建省在促进性别平等、保障妇女权益方面的决心和行动。然而,仅仅依靠立法还不足以完全解决妇女权益保障问题,除此之外,还需要加强社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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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鲸鱼:因为男性可以从事的工作类型多于女性,社会结构性压迫导致女性在工作中更难晋升,家庭的原始积累一般会被男性继承,男性更被鼓励争取社会价值,所以男性更容易累积财富。而因为父权结构下女性的价值观受男性择偶标准影响,更容易关注年龄、外表这种消费型价值观,使得很多女性难以累积财富。所以不是不查女性,可能是大部分女性本身没有什么财产可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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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网友nIRFby:支持查,可以有效防止部分男性出轨、存私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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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龙腾宇:女性在社会中是弱势群体,全世界都提倡女士优先。应用各种法规来约束男人,让他们必须有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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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缤纷每日坚果麦片:女性怀孕生子的过程,影响的不光光是身体,还有自己原本在社会上所占有的资源及地位,这些都有可能因产假被随时替换掉,这个牺牲到底由谁来承担?我觉得女性有权利选择能够补偿自己生育损失的另一半,可能用钱来补偿但是也不局限于钱。

“不太认同,婚姻不该沦为利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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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不摸鱼的小明:这种规定表面上说是在保护妇女权益,但其实是把双刃剑,这一举措放大了一直在争辩的“维系夫妻关系的是利益”这一理论。我并不反对这项条例,毕竟每个法律的立法初衷,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但事情都有两面性,若是随随便便就可查询配偶财产,担心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所以最好还是要做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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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海星辰:在不合理的范围,授予权利是破坏关系。每个人都有独立的权利不应该被侵犯,即便是夫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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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u01:都是钱多惹的祸,贫贱夫妻就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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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脚冰凉浑身发抖:结婚前双方把财产给各自父母,父母立遗嘱,本金和收益只留给自家孩子,不作为孩子的婚姻共同财产。这样会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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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强w:幸好我无妻、无儿、无女,不用为这年头做买卖、打官司争输赢一样的婚姻闹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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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网友Vvqmeq:如果为了追求男女平等,为什么结婚要男方买房、买车、准备彩礼婚宴,女方不能平摊吗?

“可以查,但必须得是双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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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樊:夫妻既然是整体和一致行为人,他们之间的资产应该并入共同的数据库,把查询结果打印出来,双方共同的资产、各自私有的资产也一一标注好罗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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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心猿:只查男性,怎么促进两性未来进一步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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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我瓜哥:要查可以,必须得是双向的。女查男,男也可以查女。否则就是赤裸裸的性别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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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m:权利都是相互的,应允许双方互查。在有些家庭关系中,女方单方面向母家转移财产,而男方并不知情,普通的家庭关系发生了灾难性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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