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28日發文前,加拿大累計確診總數增至1372346例,其中1305917人治癒,25426人死亡,現有確診為41003例。
據加通社報道,加拿大稅務局(CRA)表示,去年有數萬自僱人士只要符合一些特定條件,就不必退還他們已經領取的聯邦緊急福利津貼(CERB)。
(Global News)
CRA說,對於自僱淨收入(net self-employment income)不到$5,000的納稅人,這些條件包括他們已經提交2019年和2020年的納稅申報表,以及在申請福利之前的12個月內,其自僱毛收入(gross self-employment income)達到$5,000元或更多。
他們還必須滿足政府為制定CERB計劃的所有其它條件,去年加拿大政府為大流行開始之後上半年收入暴跌的工人每週支付福利津貼$500元。
(Global News)
CRA估計,大約有30,000人將不必退還他們已經領取的CERB款項,這相當於$2.4億元的收益,或平均每人約$8,000元。
2020年年底,不少自僱人士收到CRA來信,稱他們的收入沒有達標,不符合申領CERB,因為他們是按毛收入$5,000元算的,而政府的要求則是淨收入$5,000元,因此拿了錢的納稅人要把這筆錢——其中很多人最多領了$14,000,退還給CRA。
據悉,CRA當時發了441,000封要求自僱人士退錢的信件。
有稅務律師指出,雖然CRA在提到自僱收入時,通常是指淨收入,但一般納稅人很容易被毛收入和淨收入搞糊塗,因此這是CRA在最初發布申請規則時,沒有把這個關鍵的標準闡述清楚。
實際上,CRA接受了這個教訓,在CERB結束之後,聯邦發放新一輪福利——加拿大恢復救助金(CRB)時,CRA就把資格和標準說得透徹清晰,直接說是淨收入,就完全避免了在發放CERB時,申請者所遇到的麻煩。
在闡述CRB的資格及申請標準時,CRA明確指出,自僱申請人應該查看其淨收入。其官網還寫道:「自僱收入是您的收入減去為賺取收入而產生的任何費用。」
但是有些自僱人士在接到CRA的來信之後,認為自己不符合資格,於是向稅局退還了這筆錢。
CRA表示,已經向稅局退錢的自僱人士約有6,500人,現在稅局會把錢再退還給他們,估計總數為$5,200萬元。
退款申請現已開始,CRA表示會從6月中旬開始支付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