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欧米雪(50岁)不顾女骑士跳上引擎盖继续行驶,星期一(12月2日)被判短期拘留三天,吊销各级驾照12个月。(海峡时报)
女驾驶与脚踏车女骑士起争执,女骑士竟跳上汽车引擎盖,以肉身阻挡车子离开,而女驾驶竟也不顾对方安危,继续行驶近100米才停下。女驾驶被判短期拘留三天及吊销各级驾照12个月。
被罚的女驾驶欧米雪(50岁),案发时是烹饪教师。星期一(12月2日)在国家法院,她承认一项鲁莽行为危害他人安危的罪名,听判后通过律师表明有意上诉。
此事发生在2023年6月2日下午约3时20分,地点在加东i12购物商场附近的东海岸路。涉案的脚踏车女骑士是32岁的陈诗恩,事发时是一名律师。
案情显示,被告当时在史蒂尔路(Still Road)行驶,正前往i12购物商场主持烹饪教学。在进入东海岸路的岔路时,被告越过骑行的陈诗恩,引起陈诗恩不满。
陈诗恩认为被告贴得太近,便追赶被告要讨说法。到东海岸路和如切路的十字路口时,被告停下车来。
根据早前法庭聆讯播放的视频,穿黄色上衣的陈诗恩骑到车前质问被告,被告说明正赶去教课,希望对方能让路。被告随后倒退汽车,试图绕过陈诗恩,不过,陈诗恩却继续挡着去路。
接着,被告的汽车碰上陈诗恩的脚踏车。陈诗恩伸手,略微打开车门,被告则大喊,要对方住手,两人随后发生激烈争执。被告也下车移走陈诗恩的脚踏车,陈诗恩则掏出手机报警。
赶着离开的被告开车前行,看到对方依旧挡在车前,她便放慢前行的速度。为了阻止被告离开,陈诗恩竟然跳上汽车引擎盖。不过,被告竟然没停车,反而继续前行。
陈诗恩当时一手握住汽车雨刷,一手猛拍挡风玻璃,大喊被告停车。被告则连人带车行驶近100米后,才在购物商场的停车场入口处停下。
根据事后医疗检验报告,陈诗恩颈部疼痛,大腿也受伤。被告事发当晚到警局报案,四天后(6日)被控上法庭。
脚踏车骑士跳上引擎盖 被判五天短期拘留
控方指出,被告的行为对陈诗恩构成严重风险,有必要给予阻吓性刑罚,要求法官判处被告短期拘留和吊销各级驾照。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并非主动挑起事端的那方,无意伤害陈诗恩。她已感到后悔,并在事后配合调查,恳请法官判被告罚款。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在女骑士趴在引擎盖上时继续行驶,不顾对方的抗议,直到目的地才停车,间中还一度侵占相邻车道,危及女骑士和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陈诗恩则面对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和一项阻碍交通的罪名,指她用威胁性的姿态,把脚踏车停在汽车前,具攻击性地与被告对质,还打开车门,造成骚扰及恐慌。她早前承认其中一项控状,法官将另一项纳入考量后判她五天短期拘留。(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