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林泰特(左)是这起案件的主谋,法官判处他坐牢七个月。林丁梓(右)则按照林泰特的指示,与友人试图抢走受害者的4万元。(海峡时报)

听友人说一名男子进行钱币兑换交易后不肯交钱,叔叔吩咐侄儿和友人一同抢走男子的4万元,且在干案过程中打伤对方的脸,结果叔侄两人被判入狱。

被告林泰特(51岁)和林丁梓(29岁)星期二(2月13日)在国家法院各自承认一项掠夺罪,分别被判坐牢七个月和三个月又两周。庭上透露,两人是叔侄关系。

这起偷窃事件发生在2022年12月25日傍晚6时30分左右,地点是武吉巴督52街第541座组屋的地面层电梯口。被掠夺款项的受害男子33岁。

根据案情,受害男子在2022年12月时与一名男子达成协议,决定跟对方将4万新元兑换成人民币。

事发当天,受害者与一对男女见面,对方在确认受害者带来4万元后,便将人民币汇入一个银行户头。不过,受害者指没有收到汇款,拒绝交出4万元。三人之后驾车到附近警局报案。

庭上透露,在前往警局途中,男子通知了林泰特事发经过,林泰特便指示男子抢走受害者的4万元。当男子与受害者在警局时,林泰特通知林丁梓和友人到警局附近见面,商讨如何抢走这笔钱。

林泰特最后安排他们跟踪受害者回家,后由一人负责抢钱。看到受害者离开警局后乘坐私召车,林丁梓和友人开车跟踪受害者。

受害者之后下车走到事发地点,被告友人试图抢走4万元不果,过程中朝对方的脸部挥拳。

根据医疗报告,受害者的脸部受伤,拿了三天病假。

控方指出,案件涉及的金额庞大,而考虑到林泰特是主谋,要求法官考虑判处足以发挥阻吓作用的刑罚。

法官最终分别判处林泰特坐牢七个月和林丁梓坐牢三个月又两周。(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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