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助理聘钱骡取钱、找加密货币卖家、打广告买SIM卡和银行户头,协助和替诈骗集团洗122万元黑钱,15日被判坐牢4年半。
(示意图、王彦燕摄)
被告是中国籍的庄谦宝(39岁,译音),案发时是名行政助理,他面对12项包括抵触滥用电脑法令、付款服务法令(Payment Services Act)、以及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法令等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2019年间在芽笼一间赌档认识了一名叫“阿丰”的男子,后者聘被告协助他进行泰达币(Tether USDT)的交易。
(示意图、李冠卫摄)
被告除了找泰达币的卖家外,也上网打广告,出价800元至1000元购买他人的提款卡和银行户头。
“阿丰”把钱汇到户头里后,被告会亲自或花100元找人把钱提出,用这笔钱购买泰达币,之后再将泰达币转给“阿丰”。
被告在2021年12月11日至2022年9月13日间,一共接收了85万7150元的赃款,并利用这笔钱买了泰达币,将它转给“阿丰”,变相为他洗黑钱。
(示意图、王彦燕摄)
间中,被告出价100元聘跑腿将银行户头里的钱提出,通过这个方式,在2022年8月30日至9月13日间,从一个银行户头里提走64万5800元。
被告也将另一个银行户头的网络登入资料告知“阿丰”,让后者将57万5733元赃款汇入,不久后再转到别处。
(示意图、王彦燕摄)
家里搜出逾百张SIM卡和提款卡
警方在2022年9月13日晚上7时05分,突击被告住家,搜出了56张SIM卡和113张提款卡。
被告因无法解释为何拥有那么多的SIM卡和提款卡,当场被逮捕。
调查揭露,汇入户头的钱来自是求职、投资、以及假公安骗局。控方陈词时说,案件涉及款项巨大,被告不单是跑腿,他登广告购买提款卡和银行户头,找泰达币卖家,在“阿丰”洗黑钱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求法官判被告坐牢50至6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