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后,警方派出大批警员到场,封锁现场展开调查,并搜集物证。 (谢智扬摄)

两帮人马在小印度斗殴致一人丧命,一名22岁男子被控谋杀罪名,其亲友听到通译员对被告念出控状时在庭上痛哭;另外有五名涉案男女被控使用致命武器纠众闹事。

这起群殴谋杀案发生在星期天(9月22日)凌晨4时许,事发地点在小印度的凡尔登路(Verdun Road)、三龙路(Sam Leong Road)和吉真那路附近。

被控谋杀罪的是22岁的莫哈默赛义德(Muhammad Sajid S/O Saleem),他星期一(23日)与涉案的另外五人在国家法院通过视讯面控。

控状显示,莫哈默赛义德涉嫌在当天凌晨约4时至4时零8分期间,在凡尔登路谋杀25岁男子迪内什(Dhinessh S/O Vasie)。

莫哈默赛义德的亲属已为他聘请代表律师。数名相信是他的亲友出庭聆讯,在通译员以淡米尔语翻译控状内容给被告时,一名女亲友痛哭失声。

另外三男两女被告是萨蒂什(23岁)、赫里提克(22岁)、普拉达夫(20岁)、努尔迪亚娜(24岁)和卡斯图丽(24岁)。他们各被控一项使用致命武器纠众闹事的罪名。

控状显示,五人涉嫌在上述时间和地点参与非法集会,使用致命武器纠众闹事,导致迪内什以及另外两人纳维因贾艾和维克内什受伤。

控方申请将六人继续还押在中央警署一周以协助调查,包括搜查证据和重回现场等。

莫哈默赛义德的代表律师在庭上说,他刚接到家属的委托,要求与被告谈话以告知他拥有的权利,但被法官驳回,让律师待下次过堂再做申请。

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请,下令继续还押六人,其间可带他们出外调查。案件展期至9月30日再度过堂。

根据刑事法典第302(1)条文,谋杀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死刑;根据刑事法典第148条文,使用致命武器纠众闹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不超过10年的监禁和鞭刑。

星期天记者在事发后赶往案发地点时,看到警方派出大批警员到场,封锁金山岭咖啡店和三龙路的一条后巷、慕斯达法购物中心附近的停车场,以及吉真那路诺富特酒店门口的人行道。案发区域有数处沾染了大量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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