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转型之际,能源市场管理局在加强能源安全、维持能源市场竞争力,以及推动脱碳化方面都须投入成本。能源转型措施与其他修正法案三读通过,能源局可向这些相关举措的获益者收回成本。(关俊威摄)

国会三读通过能源转型措施与其他修正法案,能源市场管理局可向受益于能源转型举措的发电商等机构和消费者回收成本。政府将成立一个由非政府代表组成的咨询委员会,针对回收成本献议。

星期一(9月9日)三读通过的能源转型措施与其他修正法案(Energy Transition Measures and Other Amendments Bill),旨在修订现有的电力法令、天然气法令及能源市场管理局法令,通过六个措施强化能源安全。

六个措施分别为成立未来能源基金、设立中央燃气机构、促进共用关键能源基础设施、电力和天然气资产业主改造资产前须寻求批准、授权能源局在紧急情况下推行制电(power rationing),以及允许能源局收回与能源安全、市场开发和脱碳相关措施的成本。

人力部长兼贸工部第二部长陈诗龙医生在国会提出法案二读时说,我国要实现最迟在2050年达到净零排放的目标,过程中存在地缘政治、商业和科技方面的不确定性。法案旨在加强我国在规划和发展脱碳化、安全且具成本竞争力的能源系统上的能力。

针对能源局可向指定消费者收取能源转型的成本,陈诗龙重申,能源局不会从中取得利润,只是按照“用户付费”的原则,从能源转型举措的受益者收回投入的成本。

“家庭和企业对这项修订会否提高电价感到担忧,这是可以理解的。我向消费者保证,能源局只会在必要时推出新的举措;增收新费用前会先展开咨询,并给予受影响消费者合理的通知期。”

他透露,我国将设立一个由非政府代表组成的成本回收率咨询委员会(Cost Recovery Advisory Committee),就回收能源转型相关成本的事项,向政府提出独立建议。

议员关注电价波动等问题

10名议员参与法案二读辩论,主要关注电价波动、未来能源发展、设立中央燃气机构会否削弱电力市场竞争,以及制电对企业和生活的影响。

武吉班让区议员连荣华询问能源局收回成本的幅度;东海岸集选区议员陈舜娘想了解能源局收回成本的框架。

对此,陈诗龙说,政府会确保成本回收是有依据的,能源回收率落实前也须获得贸工部长批准。他重申,政府向来关注电价波动对国人和企业的影响,并会继续这么做。

官委议员李坚辉和帕雷克(Neil Parekh)询问政府会在哪些情况下,实施制电措施;蔡厝港集选区议员黄文鸿也询问如何确保制电妥当,不会过度干扰经济活动。

陈诗龙解释,紧急情况包括电力短缺、能源局评估可能出现短缺,以及若不采取行动,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可能受到威胁。

他透露,贸工部和能源局计划拟定框架,列出制电的优先顺序,以降低制电对社会的影响,相关咨询已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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