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不排除在调高车辆使用费的前提下,考虑一次性的增加新加坡车辆总数,但当局须谨慎权衡各种利弊,包括对交通和不同使用者的影响。
(档案照片)
政府国会交通委员会主席安迪(碧山—大巴窑集选区),3月5日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交通部开支预算时说,既然新一代无闸门公路电子收费系统(ERP 2.0)可根据车辆行驶的实际路程来收取路费,交通部会否考虑在推出这套系统后,让车辆总数以一定的百分比增长。
交通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徐芳达发言时说,交通部对于一次性的增加车辆总数,并同时收取较高的车辆使用费,以避免交通拥挤的建议持开放态度。但车辆总数的增加,须分几年进行。
他举例,政府可通过按地点和时间收费,如现行的ERP系统,以及未来实行按距离收费,来收取较高的车辆使用费。
这是政府首次对ERP 2.0系统会否按实际路程计费表达立场。
徐芳达指出,安迪提出的点子并不新。政府经济检讨委员会曾在2002年建议,在逐步降低拥车税务的同时,增加拥车证供应,并在拥车和用车这两种收费之间,取得更好的平衡。
徐芳达:按使用量收费做法
须和拥车限制及其他措施一同实行
政府曾在2002年和2003年,在允许车辆总数增长的同时,发放多5000张公开组(E组)拥车证。当时的车辆常年增长率为3%。
不过,徐芳达指出,单靠按使用量收费来避免交通阻塞是不可行的,因为这意味政府必须把收费定得非常高,许多车主可能无法接受。
他说,按使用量收费的做法,必须和拥车限制及其他措施,如停车费等一同实行,这样才能为所有利益相关者带来更平衡和可持续的结果,同时确保我国的道路交通顺畅。
“我希望各位议员明白,权衡利弊并不简单,作出决定前必须经过深思熟虑。”
徐芳达举例,一些利益相关者如德士、私召车和送货司机,可能会因为行驶比较长的距离,而得支付更高的费用。虽然原则上,按使用量收费是公平的做法,但交通部须评估这对不同群体的影响。
陆路交通管理局2016年宣布斥资5亿5600万元,建造新一代ERP,取代自1998年投入运作的第一代系统。当局已在去年下半年,陆续安排车辆安装新的智能行车器,也重申目前没有计划根据驾车者的实际路程收取路费。
新加坡社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黎华德博士认为,在探讨增加拥车证供应时,须仔细研究哪个组别的配额需要增加,以及增加供应后的影响,甚至检讨拥车证的10年周期问题。
至于政府近年一直强调车辆零增长的政策,这次却表态不排除考虑增加车辆总数,黎华德说,看待车辆零增长时,也需要考虑到人口增长。要是车辆零增长,但人口继续增加,那么可以拥车的人口比率会越来越小,可能引发社会不满。
“你可以设计出最好的拥车证和收费系统,但要是公众不喜欢,那你就没办法维持这个系统……这就是政治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