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黄有志早前因涉及10亿元投资骗局被控包括欺骗、伪造文件和严重失信等105项控罪,星期三被加控一项洗黑钱罪。(海峡时报)
涉及超过10亿元骗案的公司董事黄有志,因企图以出售店屋洗钱,被加控一项洗黑钱的罪名,他将被还押一周协助调查。
黄有志(36岁)案发时是Envy Asset Management(EAM)和Envy Global Trading(EGT)的董事。
他原本已被控包括欺骗、伪造文件和严重失信等共105项控罪,指EAM和EGT从2016年至2021年,欺骗约958名投资者投入约14.6亿元参与镍(nickel)贸易投资计划,而他从中收取4.8亿元。
被告目前被还押,控方星期三(1月31日)通过视讯加控他一项抵触贪污、贩毒、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罪。
新控状显示,被告在去年10月,企图转售巴梭拉街(Bussorah Street)一带的店屋,并从交易中获取50万元。这栋店屋是他早前用赃款所购。
控方透露,新控状中涉及的财产,与其中一项已转移到高庭审理的控状相关。那项控状指黄有志在2020年以约500万元购买巴梭拉街的一处店屋。
控方指出,被告企图为他的犯罪行为洗黑钱,且案件涉及多人。当局从被告处起获通讯设备,需要更多时间调查。若被告获保释,可能向其他涉案人告密,证据和调查线索也可能受到破坏,因此控方向法官申请还押被告一周进行调查。
代表被告的洪嘉骏律师对此并不反对,他在庭上透露,被告已在星期一(29日)接受商业事务局的问话,当局自那时起已展开调查。
被告还押中央警署 案展2月7日再度过堂
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请,令被告还押中央警署,案件展期至2月7日再度过堂。
据早前报道,案件去年1月在国家法院过堂时,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请,将案件移交高庭审理,以及把保释金从原本的4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控方当时指出,被告曾在破产诉讼所提呈的宣誓书中透露,他在国外有约1.07亿元资产注册在不同人名下,而他可能有办法动用部分资产作为赔偿。因此,他弃保潜逃的风险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