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案星期四(2月15日)在高庭下判,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请,允许媒体报道男女被告法兹立与罗斯琳达的名字。(档案照片)

一名11岁女童被继父用运动铁杆暴打致死,目睹过程的女童生母却见死不救,继父被判坐牢15年11个月和打鞭12下,生母则须坐牢七年八个月又三周。

控方星期四(2月15日)在案件下判后,向高庭申请撤销原有的禁令,让媒体报道男女被告的真实身份,申请获得彭康钊法官批准。古玛里山副检察司解释,当初向法院申请报道禁令,是因为考虑到若被告选择抗辩,死者三个同母异父的弟弟或须上庭供证,不报道被告的名字是为了保护这些证人的身份;如今案件审结,已无须传召证人,法庭因此没有必要保留报道禁令。

根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如果上庭供证的证人是年龄低于18岁的儿童与青少年,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能泄露他们身份的信息。

犯下虐童案的男女被告分别是法兹立(29岁)和他的妻子罗斯琳达(30岁)。法兹立面对16项控状,包括误杀、蓄意重伤他人和虐童等;罗斯琳达则面对九项包括蓄意伤人和虐童的控状,她也是相关刑事法典条文于2020年生效后,首个根据“住同一屋檐下却见死不救”条文被治罪的被告。

虐童案发生于2020年3月至11月之间,法兹立案发时是辅警,罗斯琳达则是家庭主妇。两人在2019年初开始拍拖,同年10月一起生活,隔年4月结婚,这是罗斯琳达的第二段婚姻。逝世女童是罗斯琳达结婚前与其他男子生下的孩子。

根据案情,法兹立经常因不同理由对女童发脾气,包括嫌弃女童吃东西太慢,和怀疑女童偷东西等。有一次,他逼女童把一瓶1.5公升的水扛在肩上,再用藤条和皮带鞭打她。几天后,有亲戚发现女童的伤势,为此责骂法兹立,同时责怪罗斯琳达没有阻止丈夫。

不久后,法兹立又对女童动粗,包括用木棍打女童的脸颊与嘴唇,以及处罚女童做平板支撑并同时掌掴她。罗斯琳达则曾在深夜对正在睡觉的女童泼热水,痛得女童惊醒尖叫。两人也会逼女童吃小辣椒。

为了不让学校老师看到女童伤势,两名被告不让女童上学长达两个月,校方派人做家访了解情况时,也遭夫妻俩拒于门外。

2020年11月6日,法兹立又一次对女童动粗,他在同一天不同时候,反复使用一个运动铁杆暴打她,还因力道太大,导致铁杆弯曲。罗斯琳达当时也在场,但她没有阻止丈夫。连续遭到暴打的女童头部重伤,当场失去意识。

两名被告事后尝试唤醒女童,发现女童耳朵流血和头部肿大。两人知道应该赶紧让女童求医,但法兹立却因为担心被捕而决定作罢。

接下来几天,女童显得虚弱无力。11月10日上午,女童睡醒后感到晕眩和手臂疼痛,不久后倒卧床垫,失去意识。女童同天送院后不治,死因为头部伤势。

庭上也揭露,两名被告落网后,女童的其中两个弟弟便交由罗斯琳达的前夫照顾,罗斯琳达与法兹立所生的儿子则由当局做寄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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