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交通部长易华仁(中间)的案件展期至10月3日下判,他星期二下午离开高庭时接受媒体访问。(李冠卫摄)
无论是搭乘富商王明星的私人飞机到多哈,或接受建筑商林国城送的名牌脚踏车等,辩方律师代易华仁求情时说,这些行为并没有对任何人造成伤害或严重损失。
面对35项控状的易华仁星期二(9月24日)承认其中五项罪状,其余30项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控方陈词时促请法官判易华仁监禁六至七个月,辩方则认为不应该超过八周。
这五项控状涉及的财物,包括王明星招待的多哈行、一辆布朗登(Brompton)折叠脚踏车、多张世界一级方程式赛车(F1)新加坡大奖赛门票,以及14瓶红酒和威士忌等。
代表易华仁的文达星高级律师求情时说,很明显,易华仁的罪行并没有造成太大伤害,甚至可以说没有造成任何伤害。他的罪责也很低,因为王明星和林国城都是自愿给予易华仁这些物品的。
辩方称,易华仁与王明星(中间)是朋友,两人的友谊早在王明星涉足新加坡一级方程式大奖赛前就建立了。照片摄于今年的F1大奖赛上。(路透社)
根据求情书,2022年12月,世界杯筹委会主席艾塔瓦迪(Hassan Al-Thawadi)邀请旅店置业执行董事王明星到多哈观看足球赛,王明星于是请易华仁同行。
文达星以此为列说,王明星当时早已安排好私人飞机载他和一群人到多哈,无论易华仁有没有同行,他还是必须支付这笔费用。所以对王明星而言,就算有什么损失,顶多也就是易华仁在多哈下榻四季酒店一晚的费用,价值4737元。
至于易华仁收到的价值近8000元的脚踏车,他则说,那是林国城受邀参加易华仁60岁生日庆祝会准备的礼物,不能说林国城蒙受了损失。
林国城是林增控股(Lum Chang)董事经理,他的公司曾承包地铁站和高架轨道的改建和加建工程。
求情书:易华仁所获多张F1门票 都分给基层及文化社会组织
此外,求情书中称,易华仁获得的多张F1门票,好些都分给了基层组织、文化和社会组织,以及一些年轻人,好让F1成为一个具“包容性的活动”,各阶层人士都能参与。他收下这些门票并无不恰当的动机,而且它们都是主办方预留的免费门票,原本就不公开售卖。
文达星在庭上多次提到,易华仁与王明星和林国城是朋友,而他与两人的友谊早在王明星涉足F1大奖赛,或林国城公司承包陆路交通管理局工程前就建立了,所以他收下东西是基于朋友关系,并非预谋干案。
控方:易华仁造成的伤害 在于损害公众利益
针对辩方的求情,高级副总检察长戴伟雄回应说,易华仁造成的真正伤害,其实是损害了公众利益。“一直以来,新加坡致力于维持最高标准的诚信,但被告的行为却伤害了我国的诚信。”
易华仁1987年加入公共服务;1990年代领导印度人发展协会(SINDA);1997年从政后成为西海岸集选区议员,帮助了许多弱势群体。
文达星列举易华仁多年来在公共领域的服务,恳请法官在下判时也考虑他这方面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