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2020年起分阶段为工业冷却水系统落实最低能源效率标准,作为行业能源效率基准,并指导工业设施如何优化系统,以实现更高的能源效率和节约成本。(档案照片)

本地现有高耗能工业设施最迟明年12月1日,须达到冷却水系统的最低能源效率标准。目前已有工业设施提前升级系统,每年可节省上百万元的能源成本。

国会星期一(11月11日)三读通过节能(修正)法案,旨在为工业设施现有能源系统推出最低能源效率标准。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兼交通部高级政务次长马炎庆为法案提出二读时说,我国准备好落实第二阶段的工业冷却水系统最低能源效率标准,将标准实施范围扩大至现有的高耗能工业设施。

到了第三阶段,其余目前不受节能法管制且能耗较低的工业设施,最迟须在2029年12月1日达到标准。

国家环境局2019年宣布,分阶段为工业冷却水系统落实能源效率标准,由新工业设施从2020年12月起率先开始。

更换节能新系统合时合利

马炎庆说,从一开始就采用节能的冷却水系统,相比运营效率较低的系统,可降低整个生命周期对环境的影响,同时节约成本。

他提到,现有工业设施在标准宣布前所安装的冷却水系统,到了2029年已至少10岁。“系统将在几年内达到使用期限,换成更有能源效率的类型是符合经济效益的。设施所有者为符合最低能源效率标准进行改造工作,改善冷却水系统恰合时宜。”

实际上,许多工业设施在第二阶段的要求生效前就提前达标,从中获益。

马炎庆举例说,半导体制造公司星科金朋(STATS ChipPAC)的冷却水系统,在升级后能源表现提升了25%。由于能耗降低,每年可节省约150万元的成本。

算入政府津贴后,星科金朋的投资回收期约五年,远低于冷却水系统15年的使用期限。这也意味着星科金朋整体或可节省超过1500万元。

针对杨厝港区议员叶汉荣提问这项要求是否会增加小型企业的成本,马炎庆说,在多数情况下不会,企业可以通过能源效率改善节约成本,也能利用政府津贴缩短投资回收期。

例如,一个中小企业如果使用节能津贴计划改装冷负荷为1000冷吨的冷却水系统,投资回收期能缩短约20%至两年。

整体而言,为冷却水系统制定最低能源效率标准,每年预计协助工业设施降低至少245吉瓦时(GWh)的能耗,相等于路上减少超过2万1000辆车。

马炎庆说,政府还能借由法案修正扩大最低能源效率标准框架,涵盖受节能法管制的现有设施所采用的其他耗能系统,这目前仍在检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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