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我妻之死》的文章引起了北美华人圈不少网友的关注。

文章的作者在这篇长文中,详细记录了妻子在加拿大从身体感到不适、寻医问诊、确诊治疗再到被建议”安乐死”离世不到两个月的过程。

许多网友由此对加拿大医疗制度展开了讨论。

示意图(Global News)

根据作者的叙述,他的妻子张女士(下文简称M)曾在美国多年,以全A成绩从美国杜兰大学毕业,随后持H1B工签在美国工作,作者留在上海工作并照顾两个女儿。

随后M回国团聚,发现怀了三胎,一家人2019年左右移民加拿大,五口人居住在曼省,M在加拿大读硕士并兼职工作,作者主要负责照顾三个孩子。

示意图

确诊癌症13天执行”安乐死”

2023年8月,M曾因要准备做下颌手术而做过体检,报告无异常。

9月20日,M看了妇科诊所医生,做了一些检查。

9月底,在下颌手术复诊时,也没发现异样。

10月左右,M开始感到身体不适,未就医,吃了些中药和国内带来的消炎药。

11月初,妇科诊所电话称,“癌症筛查物的血检结果有异常,需要重新检一次。”

11月9日,M决定去看急诊。医生初步诊断是肺结核或急性肺炎,因为可能有传染性,那里的条件无法收治,就通知位于Winnipeg有医疗条件的HSC(Health Science Centre),第二天来接。

11月10日,由于持续难受,车也还没来,M便自己去了HSC,进了隔离病房,“医生说还要进一步检查才能确诊,最大可能是结核,也可能是真菌感染,或者是癌症,不过又补充说癌症可能性不大。”

11月13日,医生说70%结核,30% cancer。要等到四天后才有结果。

示意图(Global News)

11月17日,M被确诊为肺腺癌(Adenocarcinoma)。医生通知“已经扩散了,没法手术了,放疗或者化疗延长生命。” 根据医嘱,M开始做基因检测,确定哪种靶向药。

“虽然基因检测结果没有出来,甚至还需要很长时间,但医生决定还是赌一把,选一种针对特定基因的靶向药先吃上再说,”

文中写道。“医生的原话说:吃两周看效果,如果这个靶向药是错的话,那就根据测序的结果,即如果检测结果是EGFR阴性,意味着重新换靶向药。”

随后几天,M病情急剧恶化,心脏也出现问题,做了心包积液穿刺手术,但病情反复,出现过几次紧急情况。

11月28日,医生来宣布建议放弃治疗,接受临终关怀,有尊严地离开。

文中写道:“医生说基因检测结果刚刚出来了,很不幸,从2023年11月20日开始用的靶向药猜错了,因为基因检测是EGFR-20基因,而非之前押注的EGFR基因。”

“我说那就马上换药呀!医生说,很不幸,没有相关的药。医生似乎没有耐心跟我多讲话,主要是想跟我妻一个人交流,询问无比虚弱的她是否愿意放弃所有治疗,转而接受临终关怀。”

她点头接受了。

“我一边与医生争论,喊着不,她却用虚弱的力气训斥我,不让我干扰医生。医生说了一句‘我听到M的决定了,而且很清晰’,随后他头也不回就去给护士开药,走之前另交待明天会有一位曼尼托巴省这方面的癌症专家来向我亲自解释。”

“不到几分钟。护士就把药都打到我妻子胳膊上了,从此,妻子就一直呈现在一种 ‘半植物人’ 状态,直到离开这个世界。”

11月29日,作者查询到有些药物也许还有治疗效果,“总之,这病并不完全是无计可施之症,希望还是有的。”

当时的时间是凌晨4点46分。作者描述,他告诉妻子找到药了,妻子也用尽全力有了反应。早上来了一位癌症专家,在作者的坚持下,医生说他回去就去查询一下他的私人渠道,看能不能搞到,明天告诉结果。

但下午四点左右,还是来了“临终关怀”的医生。

11月30日,作者表示尽管他一再希望医生多做些治疗,但M还是在安乐病房离世,年仅37岁,留下两名分别10岁和8岁的女儿,以及一个3岁大的儿子。

这篇文章引起了网友的多种讨论,其中包括对于加拿大医疗制度的探讨,以及是否有必要在临终前指定遗产执行人和立遗嘱的争议。

示意图(Global News)

加拿大医疗制度引发讨论

文中写道了令作者感到无法释怀的痛点——“两天和一分钟”:

文中指出,M在11月17日(周五)确诊患癌,18日和19日两天没有任何治疗。20日病情急剧恶化。“这两天对危重病人来说是如此关键,对已确诊是晚期凶险癌症患者的我妻子来说,更是如此,而医生们却不耽误双休放假,无人值班查房。”

而确诊之前,M在9日就去看了急诊,8天后才被确诊。“从八天前我妻子蹦蹦跳跳地出门,到八天后的卧床不起,没有任何治疗,其间又经历了好几个’两天’。”

作者还提到了一个“一分钟”的问题:

图源网络

这篇文章发布后,不少网友在社交媒体吐槽加拿大的免费医疗制度:

来源:小红书

也有一些人持不同看法:

来源:小红书

加拿大医护人员怎么看?

对于作者发布的就诊经历,曾在Palliative Care和肿瘤科轮科实习的多伦多医生在社交媒体上解释了加拿大医生在评估病例治疗风险时的一些通常做法,并就作者对医生放弃治疗的不解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图源:小红书

“作者在文章中不解为什么医生要’放弃治疗’。如果真的有可行的治疗方法,我相信她的主治医生会尽力。但他的妻子已经非常虚弱,各项指标都不正常,靶向药副作用大,她当时的身体状况很难承受,盲目用药很可能起到反效果。我相信这些也是她的医生所考虑的。这位丈夫对靶向药的信念,虽然可以理解,但忽略了妻子病情的残酷实况。”

对于作者提到的几个让他无法释怀的因素,网友也表示,“从一个医生的角度来看,女主的EGFR20肺癌来势汹汹,恶化极快,从症状开始到确诊到死亡短短一个月。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早几天确诊或者用到了文中所说的对应靶向药,结果大程度上也不会有所改变。另外,要先确诊才能治疗,不能乱用药。”

一位在加拿大医疗体制内工作的博主也谈了这个治疗案例,并解释了医护处理的流程和使用药物的规定:

图源:小红书

另一位在加拿大当护士的博主就这个病例中的临终关怀也表达了看法:

图源:小红书

在这篇颇受关注的长文中,人们除了讨论加拿大医疗制度之外,还有一个关于遗嘱执行人的问题也引起了热议。

对指定遗产执行人的讨论

文中提到,在妻子于安宁病房内临终的前一天,“两个朋友过来做见证人,让我妻子手写一个指定‘执行人’的文件,朋友说如果没有这个,政府做财产分配执行人,会收取一大笔费用。我轻身在妻耳边说’醒醒阿敏,为了孩子’,妻子马上明白,起身用笔写了几句英文,然后马上倒头睡去。”

图源网络

一些网友对作者在妻子病情危重之际,还要叫醒妻子手写文件指定执行人的事情颇有不满。作者也在文中解释说,如果没有手写的这张纸,他和三个孩子的生活会更艰难,还可能被课税。

那么,在夫妻一方去世前,是否有必要指定遗产执行人,如果没有这个程序,是否会被课“重税”呢?

图源:unsplash@marceloleal80

多伦多的陈律师对这些问题发表了看法。

陈律师认为,作者的做法在法律角度下是没错的。

通常当事人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找一位遗产执行人,并确立遗嘱,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家人们因为遗产问题引发的矛盾,尤其是要将遗产留给未成年人的时候。

“遗产执行人负责执行和落实遗嘱,有权在保护遗产和保障继承人权益的前提下管理并分配遗产,” 陈律师指出,“如果没有指定执行人,那么按照安省法律,当事人的父母、兄弟姐妹或是朋友都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请做执行人,然后再由政府做选择,这样一来,过程就很漫长,也无法保证遗产能真正被分配到想要给予的人那里。”

对于这个案例,陈律师指出,通常一些人的认识中可能存在两个“误区”。

一个是“当事人离世后,其配偶将自然继承所有财产”,陈律师表示,其实“配偶只能获得两人共同财产的部分,其他财产需要按照有遗嘱和无遗嘱两种情况来分配。”

在没有设立遗嘱的情况下,配偶可以根据遗产法分配,也可以按离婚处理财产。通常来说,如果根据安省遗产法,配偶有35万的优先权,例如现金遗产有100万的情况下,其余的65万将由配偶及子女平分;如有两个或以上子女的情况下,配偶享有三分之一,剩余三分之二将由子女进行平分。

“因此在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减短诉讼程序,也能更好地确保当事人把遗产分配给自己想要照顾的人那里,” 陈律师表示。

另一个误区在于“收税”,也是案例中有提及的“没有执行人会被课税”的问题。陈律师表示,很多人认为会被收取遗嘱税,但其实这是政府收取的遗产管理费,金额相当于遗产的1.5%。

“通常,在遗产分配之前,遗产需要向政府进行申报,在缴纳遗产管理费后,法庭将根据实际情况委任遗嘱执行人,并签发遗嘱执行人证书。因此,无论有没有遗产执行人,政府都将收取这笔费用。”

陈律师补充说,需要注意的是,重点不仅仅在提前选定合适的执行人,更重要的是订立遗嘱本身,订立遗嘱,囊括确认遗产有哪些,继承人是谁,遗产如何进行分配,何时分配,怎么分配等,执行人的选定只是订立遗嘱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保障遗嘱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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