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省最高法院作出一项裁决,一名北温房东必须向他的前房客支付超过46,000加元的赔偿金,因为未能履行其所陈述的驱逐理由。

根据 6 月 6 日发布的裁决,威廉·泰勒自 2019 年 11 月起一直租用位于 Leovista Avenue 的房屋。

房东阿里·希加尼 (Ali Shigani) 于 2022 年 7 月购买该房产时,他最初告诉租客泰勒,他的计划是拆除该房屋并重建。但在八月份发出驱逐通知时,希加尼又改称他女儿因健康问题正在苦苦挣扎,因此在进行一些整修后女儿会搬进房子。裁决称,后续电子邮件指出房东希加尼本人也将搬入居住。

租客泰勒于 11 月搬出,并收到了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但是,在搬出后,泰勒“注意到房东和他的女儿都没有搬进这处房产,而且正在进行更大规模的翻修工程。”

根据《住宅租赁法》,“如果房东或房东的近亲打算善意地占用租赁单位”,租户可能会被驱逐,但如果他们不遵守规定,住宅租赁部门RTB仲裁员可以命令房东向租户支付相当于 12 个月租金的费用。

就前租客泰勒而言,这笔金额为 46,384 元。

根据V.I.A.的报道,住宅租赁部门仲裁员力挺前租客泰勒,并表示:“ 终止租约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通知指出租单元将由房东的孩子占用,但证据显示房东没有诚意,也无意将自己的一个或多个孩子搬进出租单位,而是为了其他目的进行装修。”

不过,房东希加尼将 RTB 命令交给了 BC最高法院,要求提出司法审查,称该决定明显不合理。

房东希加尼辩称,如果泰勒不接受终止租赁通知中给出的理由,他有义务在当时对此提出异议,让这个善意问题不会发生随后的争议。对此,前租客泰勒称“房东的善意意图往往直到后来房东没有满足其所声明的占用房产的意图时才变得明显。”

房东希加尼还表示,仲裁员没有充分考虑到他这样做是情有可原。

在提前两个月发出通知时,房东希加尼声称的原因是为了女儿的稳定和健康,他打算让女儿搬进家里。然而,驱逐通知发出后,女儿的病情恶化了,家人未能遵照执行。

省最高法院法官桑德拉·苏克斯托夫(Sandra Sukstorf)也发现住宅租赁部门仲裁员的推理存在错误,混淆了法律对驱逐本身的善意要求和房东遵循所陈述的驱逐理由的要求。

虽然法官认为罚款的数额并没有根据个人情况浮动,补偿 12 个月的租金“可能显得不公平和不公正,但仍然维持之前的 46,384 元的赔偿,并表示“虽然我对房东所处的处境表示同情,但立法相对严格,而且本来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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