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最近曝出一起有爭議的夫妻相約自殺事件,已離婚但仍在一起生活的兩人因欠債走上詐騙道路,最終承受不了精神壓力想一起自殺。
(圖源:@法制日報)
兩人選擇注射胰島素赴死,男方承諾將女方「送走」後自己再自殺,但男方最終沒有自殺。他為離世的女方擦拭身體、換好壽衣後撥打親屬電話,被親屬勸下放棄了自殺念頭。
因放任女方死亡,在死亡過程中有救助義務卻始終沒有救助,法官判定他系不作為的故意殺人,最終被判故意殺人罪。
新聞出來後,很多人由此想到了張國榮和梅豔芳主演的電影,稱其為現代版《胭脂扣》。
但和電影中藝術化改編不同的是,很多夫妻相約自殺的故事背後,都有血淋淋的現實。
海外也有過類似因財自殺,或是生活不易自殺的故事。
外媒報道過紐西蘭一對夫妻因經濟狀況差,相約自殺的案例。男子和妻子同時飽受抑鬱症的痛苦、失業和停電的困境,商量後決定,在最喜歡的海灘一起走向人生盡頭。
(兩人相約赴死的沙灘)
2021年2月3日晚上,兩人開車帶上毯子、枕頭和啤酒,前往奧克蘭Pt Chevalier海灘。9點過後,他們在道別時互相擁抱。
第二天早上六點半左右,男子的屍體被發現仰面躺在海灘上。他的妻子渾身是傷,經過緊急搶救保住了性命,但意識時斷時續。
(兩人相約赴死的沙灘)
2年後的法庭上,女方被指控參與自殺,並將接受18個月的強化監管。
在女方看來,兩人選擇自殺似乎順理成章:他們在一起30多年,丈夫長期受到精神健康問題的困擾,多次嘗試過自殺。
2020年,男方因身體疾病不得不退出工作,當時兩人就討論過結束生命的事。在2021年家裡因為欠費而停電後,兩人終於決定實施自殺。
(示意圖)
但沉浸在痛苦中的男方家人卻始終不理解:總會有不同的解決方式,為什麼妻子那天沒有為丈夫尋求幫助,反而是帶他去了海灘?
無獨有偶,2008年,丹佛地區的Keenu Tiyme租了一間汽車旅館房間,在那裡殺死了自己39歲的前妻Tiyme。旅館工作人員第二天發現了躺在床上的前妻屍體,Keenu隨後被警方逮捕。
Keenu表示,前妻Tiyme告訴他因為生活不順,自己一直很沮喪,一心想死,要求他以最不痛苦的方式殺死她。
在兩週的時間裡,兩人討論了各種自殺方式,包括使用槍支、跳橋或是跳下陽台。最終,他們決定在汽車旅館一起赴死。
(示意圖)
然而從現場看,Keenu下手極狠,前妻離開時充滿了痛苦。
殺死她後,Keenu清洗了她的身體,包紮了她的傷口,將她的雙手交叉放在腰上。房間內留下的資訊表明,兩人本已達成自殺協議,並計劃一起自殺。但Keenu最終選擇了逃離,被逮捕後被控謀殺前妻,接受法律的審判。
如果說前面的例子是逃避糟糕人生的糟糕選擇,那麼接下來的幾個案例,看完更令人無奈。
2023年1月,76歲佛州女性Ellen Gilland在醫院開槍殺死病床上身患絕症的丈夫。被捕後,她表示兩人數週以來一直計劃著一起赴死:自己先殺死丈夫,然後再開槍自殺。
但在槍殺丈夫後,她卻無法履行自己的承諾。
事件發生後,醫院內的病人被緊急疏散。Ellen將自己關在11樓的房間裡長達四個小時,醫院也隨之被封鎖。面對趕來的警察,Ellen一直沒有放下槍,警方一度擔心可能會發生槍戰。
(事件發生的醫院)
特警隊最終使用閃光彈才將Ellen拿下,她最初被指控犯有一級謀殺罪,但隨後,她被指控犯有協助自殺/過失殺人和嚴重襲擊警官等較輕的罪名,拘留後以15萬美元保釋金獲釋。
類似事件中,相當有爭議的一次發生在2022年的曼徹斯特。
73歲的Graham Mansfield殺害了妻子,卻說這一切都是為了妻子而做。
兩人結婚已有40年,Graham在法庭上說,自己無法忍受沒有妻子的生活:「對我來說,她是世界上最珍貴的人,我想永遠和她在一起。」
在妻子要求「健康情況惡化時,請結束我的生命」之後,Graham表示這是自己聽過最悲傷的話,他說同意的前提是,自己也要結束自己的生命。
(妻子Dyanne)
殺害妻子後,他嘗試自殘,併吞下了大量藥物,卻沒能如願死去。第二天早上,他報警承認了自己的所作所為。法庭上的證言表示,當時他哭著說:「我甚至都做不到自殺。」
後來,Graham妻子的屍檢資料提到,即使不被丈夫殺害,她因患有膀胱癌,也只有1至4個星期的生命存活。癌症已擴散到她的肺部和淋巴結,被丈夫殺害前,已經停止了化療。
最終,法官認為這對夫婦達成過自殺協議,Graham只以過失殺人罪被判處兩年緩刑。
此後這幾年,Graham借自己的案子呼籲修改有關「輔助死亡」的法律:
「法律需要改變。沒有人應該經歷我和妻子所經歷的事情。
不幸的是,今天我的妻子已經不在。她本不該死在如此野蠻的情況下,但這就是我們不得不採取的辦法。」
事實上,在其中一方沒能自殺的悲劇性事件之外,也有主動一起安樂死的夫妻。
來自波特蘭的Charlie和Francie結婚66年,雙雙身患絕症,2017年4月20日,他們在服用通過尊嚴死亡法獲得的致命劑量的藥物後,一起在床上去世。
兩人的女兒表示,「他們沒有後悔。感覺就像是獨屬於他們的時光,他們知道兩人在一起的意義重大。」
而這個月,荷蘭前首相範阿赫特(Dries van Agt)在長期和病魔鬥爭後,選擇和妻子手牽手接受安樂死。
兩人結婚70年,在93歲的高齡相約離開世界。安樂死專業中心的發言人提到,「兩個人同時承受著難以忍受的痛苦,沒有緩解的希望,而且都想被安樂死。」
兩人牽手離世的離世,引來不少人感慨,覺得是在最無奈情況下,有尊嚴的決定。
再回到開頭國內的案子,在男方幫助女方自殺後,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與詐騙罪一起共執行有期徒刑15年。
(圖源:@法制日報)
夫妻相約自殺是極端的決定,通常是因為面臨著極大的痛苦或困境。人性的複雜,在不同的案件中折射出不同的情景,如何在道德和法理之間畫出準確的界限,最終還是要回歸到法律本身。
然而,從倫理和法律的角度來看,無論是自殺還是幫助他人自殺,都是不可接受的行為。生命只有一次,別輕言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