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報警稱遭家暴,警察趕到她卻拿刀砍男友,被警察當場擊斃,家屬索賠3000萬美元
洛杉磯縣警察局週五公佈了一份警察隨身攝像頭拍攝的視訊,顯示在12月4日警察開槍射殺一名女子的視訊,但事件的起因卻是該女子報警稱遭到前男友家暴。
如今,該女子的家人起訴洛杉磯縣和洛杉磯縣警察局,要求索賠3000萬美元。
事發在12月4日晚上6點18分左右,在洛杉磯北部蘭開斯特東大道的一間公寓。根據警方公佈的911報警記錄顯示,當時是一名女子報警,稱前男友闖入她的家中不肯離開,並要求警察到場處理。
報警人名叫尼亞尼·芬利森 (Niani Finlayson) ,27歲,她和9歲的女兒獨居,但前男友上門找茬,並賴在她家裡不走,她在電話中告訴911接線員,稱男友的手放在她身上不肯鬆開。
當警察來到公寓門外時,聽到了屋裡傳出的打罵聲,於是試圖踹門進去,最終芬利森打開大門,但是手裡卻拿著一把明晃晃的菜刀。
還沒跟警察說上幾句,芬利森就拿著刀氣沖沖地朝裡面走去,警察見狀趕緊跟了上去,並且拔出了配槍。
然而,警察看到的畫面卻突然反轉,一男子蹲在角落,芬利森一手抓著他,一手舉起菜刀似乎就要刺過去,就在這緊急時刻,一名警察連開多槍將芬利森擊倒。
芬利森隨後被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其前男友被被控虐待兒童和襲擊警察罪被捕,之後被保釋出獄,等待進一步調查。
根據加州法律,警員槍擊事件的隨身攝像機鏡頭必須在事件發生後 45 天內公佈。
洛杉磯縣警察局局長羅伯特·盧納發表聲明說,「在法定期限之前發佈了隨身攝像頭的視訊,以表明我們對本案事實的透明度和視覺呈現的承諾。隨著全面審查過程的繼續,警局將對這一事件有更多的了解,以改善公共安全。」」
洛杉磯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也在進行獨立審查,目前尚不清楚開槍警察是否會遭到處理。
芬利森的家人則聘請律師起訴洛杉磯縣和警察局,索賠30000萬美元。
「當她尋求保護的時候,她卻被處決了。」芬利森家人的代表律師布拉德·蓋奇說, 「尼亞娜背部中彈時正坐在地上。」
蓋奇說,芬利森拿著刀是為了保護自己和她9歲的女兒夏莎免受前男友的傷害,並表示警察沒有理由向她開槍。「芬利森顯然對這名男子傷害了她和她的女兒感到不安,但沒有采取任何暴力行為,」